快招公司的“套路加盟”就一定构成合同诈骗罪吗
北京刑事律师吴一尘 - 2026-05-08 11:54:55 - 工作动态
最近经常刷短视频的朋友,肯定刷到过“网红勇哥”的直播。他直播间里动辄上万人在线连麦,专门帮想做餐饮加盟的朋友避坑,揭露各种割韭菜的套路。很多创业者看了都觉得大呼过瘾,说终于保住了自己的血汗钱。
但是,咱们换个角度想想:如果那个搞“套路加盟”的公司里,坐着的是你的家人呢?
大家好我是吴一尘律师,昨天我刚从宝安区看守所出来,就有个大姐打电话哭诉,说老公就在一家餐饮加盟公司上个班,一个月就拿几千块底薪。结果刚上班,整个公司几十号人全被警察带走了!拿到拘留通知书一看,上面赫然写着“合同诈骗”,直接吓瘫了,甚至张罗着要卖掉唯一房子去给人退赔。
我当时就在电话里拦住她:“听我一句劝,会见了再说,先别急着交钱!”
很多家属特别疑惑:家人就是个正常上班的,帮公司招商加盟,怎么就成诈骗了?”
很简单,因为现在的诈骗,早就不是街头变魔术骗钱了。现在的诈骗披着合法公司的外衣,这在法律上叫“涉众型套路加盟”诈骗。
我给你打个比方。假设你想开一家奶茶店,有人跑来跟你说:“加盟我们品牌吧!我们有大明星代言,有专业的选址团队,不仅包教包会,还保证你一年回本,两年买法拉利!” 结果呢?你交了二三十万加盟费,他只给你寄了几台破机器和两本网吧里都能搜到的“奶茶配方”,然后人就失联了,或者各种敷衍你。
在办案机关眼里,这种行为有三大特征: 第一,受害者多,组织严密。老板在幕后,下面有招商团队、业务员,分工明确,一骗就是一大片。 第二,全靠网络吹牛。发假朋友圈、做假网站、甚至找不知情的明星来背书,隐蔽性极强。 第三,空手套白狼。根本没有实际帮你开店的资质和能力。
这就是为什么办案机关会把他们抓起来定“合同诈骗”。因为他们认为,这帮人从一开始就没打算好好做生意,纯粹是冲着加盟费去的!
但是我认为,在有些案件中,办案机关看到的只是表面现象。作为资深刑辩律师,我们在阅卷的时候,眼睛里盯的是另外三条“救命稻草”!
第一招:死磕“罪与非罪”要确定是真骗钱,还是生意没做好?
这是最核心的较量!商业投资本来就有风险,加盟商亏了钱,不代表当事人就是诈骗啊! 检察院看的是“你承诺了没做到”。而我们要找的是“他到底有没有去做的意愿和能力”。 如果在案卷里我们发现,公司其实是有正规营业执照的;公司确实花重金聘请了讲师去给加盟商上课;公司确实给加盟商发了货,哪怕这货质量一般;公司在经营不善的时候,甚至还退过一部分款! 只要有这些证据,我们就可以和检察官掰扯:这叫“民事违约”!这叫“经济纠纷”!做生意亏本了和故意设局诈骗,那是两码事!只要打掉“非法占有目的”,这案子就能无罪或者大幅度降档!
第二招:锱铢必较“犯罪数额”,流水绝对不等于诈骗金额!
家属最怕的就是金额。一看账面流水一千万,吓坏了,觉得要判无期徒刑了。 错!在“套路加盟”案子里,数额里藏着巨大的水分。办案机关有时候为了省事,直接把转进账的钱加起来算作诈骗金额。 作为律师,这时候就要引入专业的财务审计。我们要一笔一笔地扣! 加盟商交了10万,但公司给他装修花了2万,给他发了价值3万的设备,这5万的“合理成本”必须扣除!业务员在履行合同中付出的一些真实劳动和对价,必须剔除! 把水分挤干,把300万的指控打到90万,你的家人面临的刑期可能就是天壤之别!
第三招:精准切割“责任分配”,打工人绝不为老板的贪婪背锅!
这是绝大多数家属最关心的问题。这种案子往往是“集团作战”,有老板、有主管、有底层销售。 很多底层销售就是个刚毕业的大学生,底薪五千块,拿着话术单打电话,他哪知道老板的品牌是假的?他连核心账本都碰不到! 现在出事了,老板把钱卷跑了,难道要让每个月赚几千块钱的业务员,去承担那几千万的连带退赔责任吗? 绝对不行!我们律师要做的,就是把组织架构进行“分层分类”。我们要向法官证明:我的当事人只是第三层级的边缘员工。他只拿了死工资和极其微薄的提成。 根据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他只需要退还他自己实际拿进腰包的“违法所得”,绝不承担全额连带赔偿!把位置理清了,从犯、甚至不知情的无罪辩护,就能有机会!#吴一尘律师#吴一尘#北京刑事律师#侵公#合同诈骗罪#诈骗罪#诈骗
吴一尘 律师
吴一尘,北京华让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执业律师、刑事团队负责人,司法部死刑复核专家库律师,北京律协财税委员会委员。专注经济犯罪、网络犯罪及涉企刑事案件辩护。
坚持以事实和证据为基础,重点围绕资金往来、涉案金额、岗位职责、电子数据及个人刑事责任开展审查,结合案件不同阶段制定有针对性的辩护方案。
注重与当事人及家属的充分沟通,以专业能力和务实态度处理每一起案件,尽最大努力争取有利结果,让当事人和家属的信任与付出更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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