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按 ESC 键关闭搜索

最新发布

最新发布

I
2021-12-25 08:50:45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仲裁司法审查案件报核问题的有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仲裁司法审查案件报核问题的有关规定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1-12-25 08:50:4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仲裁司法审查案件报核问题的有关规定》的决定 (2021年1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50次会议通过,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法释〔2021〕2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仲裁司法审查案件报核问题的有关规定〉的决定》已于2021年11月1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50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24日 根据审判实践需要,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50次会议决定,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仲裁司法审查案件报核问题的有关规定》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三条修改为:“本规定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非涉外涉港澳台仲裁司法审查案

›
II
2021-12-23
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性案例

第三十一批指导性案例

李某滨与李某峰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支持起诉案(检例第122号)【关键词】残疾人权益保障支持起诉监护人侵权协助收集证据【要旨】因监护人侵害智力残疾的被监护人财产权,智力残疾人诉请赔偿损失存在障碍而请求支持起诉的,检察机关可以围绕法定起诉条件协助其收集证据,为其起诉维权提供帮助。在支持起诉程序中,检察机关应当依法履行支持起诉职能,保障当事人平等行使诉权。【基本案情】李某滨系三级智力残疾人,日常生活由弟弟李某峰照料。2017年1月24日,李某峰以李某滨监护人身份与案外人季某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将登记在李某滨名下并实际为其所有的一套房屋以130万元价款出售给季某。签约后,售房款130万元转入李某峰银行账户内,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至季某名下。2017年8月23日,李某峰又将该售房款转入其个人名下另一银行账户内。2018年12月17日,李某峰因肝脏疾病住院治疗。2018年12月24日,李某峰与妻子杨某敏协议离

›
III
2021-12-21 12:08:15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股权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股权若干问题的规定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1-12-21 12:08:1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股权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21年11月1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50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20日 法释〔2021〕20号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股权若干问题的规定 (2021年1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50次会议通过,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为了正确处理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股权中的有关问题,维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股权,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但是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以及在国务院批准的其

›
IV
2021-12-19 19:56:48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1-12-19 19:56:4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21年9月1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4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17日 法释〔2021〕18号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 (2021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4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为了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司法实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

›
V
2021-12-09
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性案例

第三十二批指导性案例

白静贪污违法所得没收案(检例第127号)【关键词】违法所得没收证明标准鉴定人出庭举证重点【要旨】检察机关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申请,应有证据证明申请没收的财产直接或者间接来源于犯罪所得,或者能够排除财产合法来源的可能性。人民检察院出席申请没收违法所得案件庭审,应当重点对于申请没收的财产属于违法所得进行举证。对于专业性较强的案件,可以申请鉴定人出庭。【基本案情】犯罪嫌疑人白静,男,A国有银行金融市场部投资中心本币投资处原处长。利害关系人邢某某,白静亲属。诉讼代理人牛某,邢某某儿子。2008至2010年间,白静伙同樊某某(曾任某国有控股的B证券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固定收益证券总部总经理助理、固定收益证券总部销售交易部总经理等职务,另案处理)等人先后成立了甲公司及乙公司,并在C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述两公司开设了资金一般账户和进行银行间债券交易的丙类账户。白静、樊某某利用各自在A银行、B证券公司负责债券买

›
VI
2021-12-03 11:15:33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

指导案例178号:北海市乃志海洋科技有限公司诉北海市海洋与渔业局行政处罚案

指导案例178号:北海市乃志海洋科技有限公司诉北海市海洋与渔业局行政处罚案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1-12-03 11:15:33 指导案例178号 北海市乃志海洋科技有限公司诉北海市海洋与渔业局行政处罚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21年12月1日发布) 关键词:行政/行政处罚/非法围海、填海/海岸线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共同违法认定/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裁判要点 1.行为人未依法取得海域使用权,在海岸线向海一侧以平整场地及围堰护岸等方式,实施筑堤围割海域,将海域填成土地并形成有效岸线,改变海域自然属性的用海活动可以认定为构成非法围海、填海。 2.同一海域内,行为人在无共同违法意思联络的情形下,先后各自以其独立的行为进行围海、填海,并造成不同损害后果的,不属于共同违法的情形。行政机关认定各行为人的上述行为已构成独立的行政违法行为,并对各行为人进行相互独立的行政处

›
VII
2021-12-03 11:14:05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

指导案例177号:海南临高盈海船务有限公司诉三沙市渔政支队行政处罚案

指导案例177号:海南临高盈海船务有限公司诉三沙市渔政支队行政处罚案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1-12-03 11:14:05 指导案例177号 海南临高盈海船务有限公司诉三沙市渔政支队行政处罚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21年12月1日发布) 关键词:行政/行政处罚/《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非法运输/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珊瑚、砗磲 裁判要点 我国为《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缔约国,对于列入该公约附录一、附录二中的珊瑚、砗磲的所有种,无论活体、死体,还是相关制品,均应依法给予保护。行为人非法运输该公约附录一、附录二中的珊瑚、砗磲,行政机关依照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有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18年10月26日修订)第33条(本案适用的是2009年8月27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

›
VIII
2021-12-03 11:12:49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

指导案例176号:湖南省益阳市人民检察院诉夏顺安等15人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

指导案例176号:湖南省益阳市人民检察院诉夏顺安等15人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1-12-03 11:12:49 指导案例176号 湖南省益阳市人民检察院诉夏顺安等15人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21年12月1日发布) 关键词:民事/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生态环境修复/损害担责/全面赔偿/非法采砂 裁判要点 人民法院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应当贯彻损害担责、全面赔偿原则,对于破坏生态违法犯罪行为不仅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还要依法追究生态环境损害民事责任。认定非法采砂行为所导致的生态环境损害范围和损失时,应当根据水环境质量、河床结构、水源涵养、水生生物资源等方面的受损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合理认定。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修订)第64条 基本案情 2016年6月至11月,夏顺安等人为牟取

›
IX
2021-12-03 11:11:37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

指导案例175号:江苏省泰州市人民检察院诉王小朋等59人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

指导案例175号:江苏省泰州市人民检察院诉王小朋等59人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1-12-03 11:11:37 指导案例175号 江苏省泰州市人民检察院诉王小朋等59人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21年12月1日发布) 关键词:民事/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非法捕捞/共同侵权/生态资源损害赔偿 裁判要点 1.当收购者明知其所收购的鱼苗系非法捕捞所得,仍与非法捕捞者建立固定买卖关系,形成完整利益链条,共同损害生态资源的,收购者应当与捕捞者对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的生态资源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侵权人使用禁用网具非法捕捞,在造成其捕捞的特定鱼类资源损失的同时,也破坏了相应区域其他水生生物资源,严重损害生物多样性的,应当承担包括特定鱼类资源损失和其他水生生物资源损失在内的生态资源损失赔偿责任。当生态资源损失难以确定时,人民

›
X
2021-12-03 11:09:09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

指导案例174号: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诉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

指导案例174号: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诉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1-12-03 11:09:09 指导案例174号 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诉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21年12月1日发布) 关键词:民事/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潜在风险/预防性措施/濒危野生植物 裁判要点 人民法院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应当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和风险预防原则,根据现有证据和科学技术认为项目建成后可能对案涉地濒危野生植物生存环境造成破坏,存在影响其生存的潜在风险,从而损害生态环境公共利益的,可以判决被告采取预防性措施,将对濒危野生植物生存的影响纳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促进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协调。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

›
共 2310 条
前往
页

全国咨询热线

微信咨询

微信二维码

在线咨询

首页搜索
电话咨询